本报讯 近日,贵州某大公司被湖南省湘乡市农民邱中乔告上法庭,并被判赔原告15万余元。 今年60岁的邱中乔系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塔子村村民,潜心研究和生产生发系列产品,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权。 2004年11月,邱中乔在长沙、汨罗、贵州等地调查发现,贵州遵义雪清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宝发堂六味防脱生发酊”的彩色说明书上有自己产品说明书中的9张真实照片,并将邱中乔的姓名篡改成了上海的“洪凡超”。面对对方系大型企业的强势地位,邱中乔没有选择沉默和退却,而是踏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但对方百般抵赖,邱中乔一纸诉状,将贵州遵义雪清公司告上法庭。 湘乡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遵义雪清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未征得原告同意,擅自采用、篡改原告产品说明书中的照片及相关说明,为自己的产品作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对原告的产品质量产生误解。被告因此扩大了产品销量,获得了不当利益,却给原告的正常经营和产品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一行为系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此,依照《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法院一审判决,责令遵义雪清公司立即停止散发其产品的宣传广告,并赔偿原告154639.5万。 (三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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