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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平等意识在镜头前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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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摄影报 时间: 2006-10-31 13:56:34 编辑 : hsy

孙振军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曾亲眼目睹过这么一幕:某中央领导到一部队视察时,与团以上军官合影留念;当在场的摄影人员都拍摄完毕、该领导已经站起身时,突然一名摄影记者跑上前去:“请你坐下,我还没拍好!”……
  猛一看,这名摄影记者是对工作认真、负责,担心自己拍的不理想、想精益求精再补拍一次;可细一想,真是那么回事吗?不是的,而是一种典型的“相机特权”意识、过度的“镜头优先”感觉支配下的习惯性使然——曾几何时,乃至今日,某些摄影人错误地认为,只要脖子上挂一架或几架照相机,就似乎是拥有了某种特殊的权力;
  时代也进步了,观念也更新了,很多事物的评判标准也发生了质的跨越。今天,摄影人的特权意识与优越感虽然已经淡化了,但这还是远远不够。摄影人更应该在思维与行为的过程中,始终让平等的意识在镜头前高悬。
  平等意识首先要体现在以人为拍摄对象时。在一些正规场合,做到与被摄者平等也许并不难;拍首长、拍领导、拍学者、拍明星时,做到与被摄对象的平等当然也不难;可是,在庙堂之外、在江湖之远,在深山老林、在荒蛮之地呢?拍摄下岗工人、失地农民、丧偶寡妇、大龄光棍、遇险劳工时呢?很多人却丢了与被摄对象的平等意识。
  平等意识还要体现在以动物为拍摄对象时。有些人,出于对动物的保护、挚爱之情去从事动物摄影的;而有些人,则是纯粹为了拍好动物照片或借拍“动物”这条捷径来实现自己的功利目的。后者有人用鞭炮恐吓水鸟,用气艇追赶仙鹤,坐着越野吉普车追逐藏羚羊、青海野驴……而这些都是为了拍到完满、优美、具有冲击力的“好镜头”、“好画面”,根本不管这种行为的本身就是对动物的一种凌辱甚至是杀戮性举措。一个文明的摄影家,不应是动物的仇敌。
  平等意识也要体现在以自然为拍摄对象时。由于人类的妄自尊大与认知局限,我们总是一厢情愿地认为只有人类才是聪灵的、有思想的,而自然界的许多东西都是痴呆的、静态的。其实,这是一个严重的误判。南方有一种叫含羞草的植物,只要稍微触动它一点点,它的整株茎叶都会一下子收缩起来。美国中情局专家巴克斯特通过对橘子、香蕉、树木等25种植物、果树的最新研究成果表明,它们也有兴奋、害怕、痛苦、高兴,甚至会伪装、麻木、装死等……
  牢记平等意识,用平实、平淡、真挚、谅解、慈悲、仁爱的态度与方式去创作,肯定会成为摄影界越来越普及也越来越严厉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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