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 页 >> 电子版 >> 影坛纵览 >> 正 文    

摄影家状告摄影家协会 一张照片获赔25000元 
用户名:
密 码:
 
■ 热点专题
来源:今日早报 时间: 2006-2-10 10:45:16 编辑 : bright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26日电 余杭区摄影师桂国栋诉上海市摄影家协会著作权纠纷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于近日达成和解协议。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当场支付给桂国栋人民币2.5万元,同时,桂国栋撤回起诉。

  至此,在摄影界影响较大的横店“八面山秋韵”照片著作权案以摄影家桂国栋维权成功、原被告握手言和告终。

  去年8月,桂国栋委托律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就该协会在其主办的有中、美、英、法、德等41个国家优秀摄影作品参展的“中国·上海第七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未经许可展出原告摄影作品“八面山秋韵”,并未在原告作品上署题名,要求法院判令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在《中国摄影报》或《新民晚报》上登报赔礼道歉,并给予经济赔偿人民币4万元。作者:周锋、吴乐乐



 

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e-mail:photo-net#vip.sohu.com(此邮箱不接收投稿)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人民摄影》报社 版权所有
< 关于本站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