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图片以其直观、形象、现场感强的特点,在舆论监督的诸多报道形式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功能。用图片新闻来弘扬社会上的真善美,鞭挞社会上的假丑恶,是各新闻媒体常用的方式。 然而,在报道中,我们经常会看到画面中被摄对象的脸部、眼部等部位被加打了“马赛克”。4月26日,本报头版刊发了一幅获2005中国地市报优秀新闻摄影作品日常生活新闻类金奖的作品——《冷漠》(见下图),画面中女青年的眼部及提包处被打上了“马赛克”。作品刊发后,引起了广大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业界诸多人士对新闻图片“马赛克”现象的各抒己见:有人认为媒体就应该对社会上某些人的假丑恶或有违社会公德的行径进行曝光与揭露,因而不应该加“马赛克”;有人认为,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应该注意维护被摄对象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也有人认为是否加“马赛克”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对未成年人,就应注意保护;还有人认为加“马赛克”影响和破坏了画面视觉效果…… 为此,本报将陆续刊出大家的讨论,希望这些讨论,这些观点能引起大家对此现象的思索——

一种责任让我加上“马赛克”
◇襄樊晚报 王虎
作为襄樊晚报编辑部三级审稿制的第一道把关人,见到张楠楠发来的《冷漠》图片稿件,欣喜地看到画面极具视觉张力的同时,毫不犹豫地将作品加上了两处“马赛克”。以我新闻摄影十年从业的经验,我有责任为其加上“马赛克”,让新闻摄影作品更有价值。 我当时首先想到的是,张楠楠是位从事新闻摄影不到一年的女孩子,正处在一个全面接触社会,熟悉新闻业务的快速上升期,出于爱护年轻摄影记者的角度,我不愿看到因这幅见报照片而使张楠楠在成长历程中受到任何困扰。 从照片中年轻女性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对方已知道张楠楠正在拍摄,这倒不是我怕对方对张楠楠进行打击报复,而是因为对方也是一名妇女,她是否正处于特殊时期的身体或心理状况是无法被外人所知的。如果对方是一位健康男子,我就不会对其加“马赛克”。 其次我认为,新闻作品的意义还是在于它的教育意义,作品加上“马赛克”见报后,被摄的年轻女性也一定知道记者拍摄的就是她本人,如果她当时身体健康,一定会知道媒体是在善意地批评她的行为。而如果她身体当时的确有特殊情况,会知道这篇稿件鞭挞的是一种社会现象,关注的是一种人文关怀,不至于让她今后因该新闻报道而无法做人。
“马赛克”马去了我们什么?
◇新华社 曾璜
2006年4月27日, 人民摄影报头版发表了一张照片《冷漠》,我们不难感到,中国的媒体上越来越多地出现了在一张好端端的照片上马上“马赛克”后发表的案例。我们不妨以这张照片为例谈谈: 为什么需要“马赛克”? 不加“马赛克”发表这张照片需要考虑的法律问题有: A、是否侵犯名誉权/诽谤:情况属实,不侵犯! B、是否侵犯肖像权:不是商业使用,不侵犯! C、是否侵犯隐私/非法入侵私人领地:在公共场合,公共视野, 不侵犯! D、是否侵犯未成年人的权益:没有未成年人,不侵犯! 从法律的角度说,发表这张照片没有必要“马赛克”! 那“马赛克”马去了我们什么? 从善良的角度说, 摄影师和编辑这样发表照片,是不希望对被摄者产生不良影响,不希望媒体遭到麻烦。但就像杨浪兄已经指出的那样:“既然我们敢于谴责非道德现象,就意味着我们在承担着一种道义责任,我们不应在马赛克底下逃遁这个责任,不然,你的道德立场是不彻底的。” 也就是说这个“马赛克”马去的是媒体的责任和公信! 另外,在这种现象的后面,是否包含着摄影师、图片编辑和主编总编没有弄明白,也不想弄明白的法律界限? 我们也曾看到有些“马赛克”也就是在被摄者的眼睛上马上细细窄窄的那么一条,让媒体看上去就像一个掩耳盗铃的贼。 考虑到摄影师和图片编辑的善良,我们可以通过其他的方法来达到,如将左边女子拍成不可辨认的形象,图片编辑可以通过剪裁裁去左边女子脸部的一部分,使之不可辨认。 “马赛克”简单易行,但“马赛克”马去的常常是我们的无知和不负责任。
“马赛克”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华商报 巩志明
“马赛克”的问题在报纸具体操作中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 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两个常识:1、眼睛是心灵的窗子。眼神也往往是一幅新闻图片的生命。许多图片如果将新闻中人物的眼睛“马赛克”了,那么这图可以说,基本已经没有什么形象价值而言,也就是说几乎没有什么使用价值了。2、“马赛克”仅仅是媒体处于自我保护,而不是为了保护当事人而使用的自欺欺人的“遮羞布”。因为,这个人,你刊发出来,认识他的人,即便你打上“马赛克”,他们也是一眼就认出来,没有意义。不认识他的人,你即便不打“马赛克”,别人也是不认识。 我从5月20日新华社的图片中找了两组图,作为个案来讨论这个问题。 个案一:5月20日,全国首例治愈的禽流感患者湖南湘潭县贺某某(2005年11月12日康复出院)和目前治愈年龄最小的禽流感患者湖南桂阳县欧阳某某(2006年2月23日康复出院),来到湖南省儿童医院接受全面复查和健康评价。经检查,两人各项生理指标均正常。据介绍,湖南省儿童医院已为他们建立了系统健康档案,将定期为他们进行免费健康检查,并一直跟踪到18岁。 新华社记者 龙弘涛摄(注:文字编辑过)(见图一)

图一
我认为,这个“马赛克”就打的意义不大。认识他们的人,不会因为这而认不出来他们(眼睛以外的个人特征那么明显),不认识的人,也几乎不会记住他们的容颜。我个人以为像这样名字需要化名或者虚化的新闻最好不用图。这样做对新闻当事人伤害最小! 个案二:5月20日,上海市世纪公园举办了一场万人相亲大会。很多未婚青年穿梭其中寻找爱情,还有一些单身的中老年人也像年轻人一样挂出了自己的“相亲牌”,寻觅生活伴侣。新华社记者摄(注:文字编辑过)(见图二)

这个图片应该打“马赛克”。因为,相亲,尤其是中老年人往往是再婚,媒体有义务关爱他们,保护他们的隐私。 那么,“马赛克”打与不打的界限是什么?我以为,以人物为主体的图片,打“马赛克”的意义不大,当然这样的图片人物的体貌特征太醒目,即便是打了“马赛克”,也几乎起不到保护当事人的作用。当然,最好是别用,比如图一。以环境为主,新闻人物只是环境中的新闻要素时,图片可以用,因为人物体貌特征不醒目,但是一定要打“马赛克”,比如图二。 关于“马赛克”问题,我在图片编辑实践中还有三点体会:一是提前规避胜过后期遮盖。比如,要经常和记者沟通,拍摄这样敏感,容易给新闻当事人造成伤害的图片时,在拍摄时就要规避。通过选择角度,焦点的游移,用光的技巧,前景的遮挡来处理。二是,一旦记者前期在拍摄时没有规避,那么要原图交给图片编辑处理,自己绝对无权在原图上剪裁遮盖。三是,图片编辑后期处理这类问题,最好是通过剪裁,而不是直接打“马赛克”。 对于这幅图片,我的观点是:左侧可以通过剪裁部分女乘客的面部的方法来保护她,因为媒体每天要消耗成千上万的新闻素材,许多也仅仅是转瞬即逝,过眼云烟。可是,对于新闻当事人往往是一生的记忆或耻辱,一个小小的图片甚至会扭转一个当事人的一生。这也是图片编辑的人文关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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