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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未经允许用他人照片做宣传卫士长上庭要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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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摄影报 时间: 2007-10-15 9:28:57 编辑 : hsy

本报讯 因自己的照片未经许可被登上了药品广告,曾是毛主席卫士长的李银桥老人将郑州国医堂脑病医院和该院院长诉至法院。经过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调解,被告当庭向李银桥老人赔礼道歉,并承诺20日之内给付原告2.5万元赔偿金及5000元公证费、差旅费。
  80岁高龄的李银桥老人曾是毛泽东的卫士长,现已从公安部离休。他起诉称,2005年,郑州国医堂脑病医院院长韩先生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将其与自己的一张合影交给羚锐制药公司用做药品“参蛇偏瘫胶囊”的宣传。
  该公司在其药品和宣传网站上宣称,毛主席的卫士长李银桥在服用该药物一个疗程后,病症有明显好转,接着又服用两个疗程,配合康复训练,可拄棍站立缓步行走。韩先生还将照片授权给国医堂脑病医院,并在网站上刊登。
  2007年4月12日,天天博健公司根据羚锐制药公司的产品说明,在报纸《老年文摘》文化娱乐版上为药品做了宣传广告,广告中明确刊登“毛主席原卫士长李银桥患脑血栓服药后基本康复”。
  李银桥表示,自己因病瘫痪十余年,期间从未服用过上述药物,更不知道有这种药品的存在。被告在宣传过程中,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肖像,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李银桥还表示,药品上市及广告登出后,自己及家人每天接到数百个询问电话,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及身体健康,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案件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主动向李银桥老人赔礼道歉,并承诺给付原告2.5万元赔偿金及5000元公证费、差旅费。 (王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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