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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底片加价购买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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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7-11-28 15:04:31 编辑 : pjj

  “摄影企业为消费者拍摄婚纱、艺术等照片之后,应将全部底片交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取费用。”昨天,省工商、省消保委联系杭州市摄影行业协会,以及佳丽、光与影、金夫人等19家摄影企业召开座谈会,督促杭州摄影行业依法经营,对违法收费行为立即进行整改。

  今年国庆节,杭州的蒋小姐拍了一套婚纱照,可当摄影公司通知她和准新郎去选照片时,却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原来,摄影师为保证有足够的照片供她挑选,用数码相机拍摄了80多张照片。蒋小姐挑选了制画册、刻光盘的36张照片后,还剩余40多张。蒋小姐很想把剩余的底片拷回家去,但是该摄影店称,多选一张就要加收50元,如果40多张全要的话,可以适当打折。如果蒋小姐不买,剩余的照片就会在保存一周后全部删除。

  蒋小姐对该摄影店说法很困惑:“既然底片不能无偿给顾客,当初就别拍那么多啊,难道就是为了多卖钱……”

  和蒋小姐有同样遭遇的新人也不少。正在等待拍摄婚纱照的王先生也告诉记者,作为消费者却拿不到自己肖像的底片,心里实在别扭,如果花钱买底片,似乎又是一种强制性消费,太不合理。

  为此,省消保委日前组织了一次关于婚纱摄影的消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58%的消费者曾经遭遇过经营者底片不退或者要求底片加价才退的情况;而68%的消费者认为这种行为不合理。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昨日公开表示,底片不退或要求消费者加价购买,明显不合理,也不合法。2000年10月29日,经过浙江省人大修订的《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对此作出了特别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费。”经营者将制作相册后的多余照片或底片私自截留或另行收费,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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