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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行业潜规则“损公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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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7-12-6 10:32:23 编辑 : pjj

 
  “我给女儿照的是套照,支付的是全部服务费用,为什么想取回我女儿没入相册的照片还得另行付费?”市民石女士对齐市某儿童专业摄影店这种“霸王规定”很是困惑。

  石女士说,女儿今年5岁,每年女儿过生日时都要给女儿照一套照片留作纪念,但是,每年给女儿照相时都会因为多余照片需要另付费的事情和照相馆发生争执。今年11月18日是石女士女儿5岁的生日,石女士带着女儿来到齐市某儿童专业摄影店,给女儿选中了一套388元的套照,当时一位营业员告诉石女士,为保证摄影质量,这款套照需要拍26张照片,从中优选19张7寸的照片制作一个相册,再从中选1张照片放大制成24寸的覆膜照片,另外赠送一个有9张2寸照片的精美小相册,其余没选中的照片,如果石女士想要,需另付费,每张10元。这位营业员告诉石女士,“齐市所有照相馆都是这样约定的!”石女士说,“女儿的照片不论照的好与坏,我都不可能留给照相馆。所以,不论花多少钱我都会把女儿的照片买回来。”石女士认为,齐市一些照相馆就是抓住顾客的这种消费心理来侵害消费者的利益。

  新婚不久的王小姐也遭遇过多拍照片另付费用的事情。王小姐告诉记者,今年9月初,她和对象到龙华路附近一家影楼拍了一套价格3000多元的婚纱照。因为比较喜欢没有入册的一些照片,所以她打算把这些照片底片用U盘拷回来。哪知商家告之要10元一张,共有60来张,如果都要买回来,那又得多花600多元。为此,王小姐的对象不同意。而商家还表示王小姐如果不买底片的话,将不保留她俩的照片底片,为此王小姐很闹心。

  对于石女士和王小姐反映的情况,记者调查发现,齐市一些摄影企业确实有这样一个惯例,在拍摄婚纱、写真、艺术照片时,除选入相册的照片外,其余拍摄的照片和底片并不交还给消费者,而是需要消费者另行支付费用,每张照片的要价都在10元左右。对此,消费者反映比较强烈,认为自己支付是整套服务费用,已经包含了所有拍摄的照片及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经营者再收取费用,属于重复收费。另外,经营者往往将消费者不愿购买的照片扔掉或者销毁,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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