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鑫 陈知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使用篡改数码照片而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 成都知名餐饮企业“曾实记泥鳅王”到澳门参加美食节,公司法人代表与澳门特首何厚铧合影留念。不久,这张照片挂进另一家餐馆,照片上与何厚铧合影的人变成这家餐馆老板王某。曾实记公司遂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赔5万。日前,成都中院对这起因电脑合成照片引发的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判令王某停止篡改原告摄影作品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4000元、合理开支6000元,并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近日,负责此案的审判长钟鲲告诉记者,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是否是该照片的著作权人,王某及其所在公司是否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是否应共同担责。由于此案的证据涉及到数码照片,这给法院的审理带来了一些挑战。最后通过相关规则进行背景分析、检验、辨别、鉴定、对比及推理后,才最终确认曾实记公司的数码照片为诉争作品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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