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本报第22期刊发了邓云波的《数码时代,影像的“真实性”如何界定》一文,引起了广大影友对此问题的关注与思考。短短数天,本报陆续收到了许多影友的信函,就数码图片的真实性问题,有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提出具体鉴定方法的;有从理论上对此提出疑问的……个性化的观点彰显了影友们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见解。
技术+经验 双管齐下鉴定影像真伪 ◇王凤刚
目前对照片影像进行修改,主要是通过计算机对用数码相机直接拍摄获得的数码照片影像(数据格式文件),以及将传统照片、负片、反转片等的图像扫描或用数码相机翻拍得到的数码照片进行复制、粘贴、拼接、合成等人为技术处理。因此,我们可从此入手对照片影像进行分析、甄别,以鉴定照片影像的原始性。 对于数码相机直接获得的数码照片影像真伪的鉴定,可以通过相关软件查看其Exif(Exchangeable Image Format,可交换影像格式)“元数据”信息,对比其中的相机拍摄时间和图像原始时间是否完全相同,来初步判定其影像是否用图像处理软件进行过后期编辑处理。 数码照片的Exif“元数据”是一种影像文件格式,目前有V2.1和V2.2两个版本。它是在Jpeg文件头加上了数码相机在拍摄过程中采集的多种拍摄信息如相机数据、摄影参数和照片的缩略图信息等,经过Tag编码后储存在Jpeg影像文件中。Exif的标准由日本电子工业发展协会制定。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相机文件设计标准(DCF)也以ExifV2.1格式为基础。读取Exif信息的软件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数码相机生产厂商随机附赠的Exif信息查看软件,例如Nikon系列的“Nikon View”软件,富士相机的“Exif Viewer”软件;二是具有查看Exif信息功能的通用影像浏览软件,如ACDSee6.0、国产的MiYa数码照片浏览器等;三是其他专门查阅或修改Exif信息的另类软件,如Exif Edite、Exifinfo等。通过原拍摄相机自带软件来查看一般比较完整、全面。 如果数码照片影像被后期编辑处理过,一般也都有自动记录。如用ACDSee6.0查看一张作过修改的数码照片的Exif“元数据”时,在“相机”一栏下面的日期、时间会晚于“图像”一栏下面的原始日期、时间和数字化日期、时间,且“相机”栏“型号”下面的“软件”一行显示着修改该数码照片时使用的软件名称及版本。 近年来,由于一些可以任意编辑、修改、添加Exif“元数据”信息软件的不断出现,使得这种仅仅通过查看数码照片Exif“元数据”信息便确认数码照片真伪的辨析方法已很难保证辨析效果和准确性了。在借助相关技术软件进行鉴定的基础上,我们还可以通过多年积累的相关经验对画面影像进行直接分析鉴定,这是鉴定影像真伪非常关键的一环,也是一种比较简单也很容易发现问题的常用判定方法。 首先分析画面组成是否合乎常理。许多经计算机修改的假照片,往往为了使画面完美无缺,常采取添加、替代、修改、挖补等技术处理手法。 其次,再查看画面是否有拼接、合成等技术处理痕迹。在计算机上对照片影像直接放大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然后仔细分析、察看照片画面影像显示的不同细节,通过对影像细部特征的分析,发现照片修改的蛛丝马迹。 最后辨别影像细部元素有无异常,主要侧重以下几个方面:人物影像边缘清晰度是否过分清晰或模糊不清;画面影像色块或“马赛克”放大倍率、比例是否正常、分布是否均匀、自然、协调;光照方向和物体阴影是否一致;照片的视觉透视感是否符合常规;前后人物和影像的比例是否一致;画面景物是否有异常变化;人物主体与背景在拍摄角度上是否符合常理,比如画面人物的拍摄角度是平视拍摄或仰拍而背景的拍摄角度又变成俯拍等;此外,色彩、色温、清晰度的变化是否协调一致等等也都是需要注意的。
仅有“自律”还远不够 ◇胡宗祥
随着摄影进入“数码时代”,影像真实性问题也凸显出来,一些影赛影展征稿细则中明确规定“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但这种要求往往局限于“自律”而起不到真正的约束作用。若换之胶片相机,如果怀疑照片有假(指通过技术手段在后期制作中改变所摄影像),只需亮出底片与照片进行对照就行了。只是数码影像在拍摄、制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受程序化的处理,比如色彩模式、锐化、白平衡……因此也就难以说清楚有没有改变“原始影像”…… 有人曾建议对“数码时代”新闻、纪实性图片的后期处理作如下规范:可以剪裁,但不对照片做形状的压缩或拉伸;可以适度矫正镜头畸变,但不可以加大这种畸变;可对影像局部或背景作虚化或动感处理;可作单色替换与色彩的过分夸张;不能移花接木、无中生有…… 无疑,以上规范仅仅局限在“自律”范围,而问题偏偏会出在一些不善于“自律”的影友身上——总喜欢用“艺术眼光”处理一些影像,将事实上已改变了“原始影像”的照片混同于新闻、纪实照片中,欲取得名利双收的特殊效果。更令评委、编辑大伤脑筋的是,这些改变了“原始影像”的照片做的真假难辨,而且作者还有一大套可以改变“原始影像”后“并不影响照片真实性”的理由……当造假已变成一种习惯(如假烟、假酒、假药、假奶粉……),“数码时代”也自然面临“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尴尬。 维护摄影作品的真实性,首先要明确摄影作品题材的类别,如艺术类、纪实类……事实上对摄影作品题材的划分常常是含糊不清的。比如对风光照片有人认为是“艺术类”,有人则认为是“纪实类”。如果风光照片属于“艺术类”,那么就应允许艺术加工(指可以改变“原始影像”);如果风光照片属于“纪实类”,就应当恪守真实的原则(指不可以改变“原始影像”)。如果连照片是什么题材都要扯皮,说不清、道不明的话,又何谈维护影像的真实性呢? 其次要明确何为“原始影像”?笔者以为原始影像即正常视力者所看到的影像,这叫眼见为实。如果照相机所拍的影像有悖于眼睛看到的影像,即有改变“原始影像”之嫌,再结合照片的类别就不难辨其真伪。 最后要依靠广大影友对是否改变“原始影像”进行监督,从舆论上对照片造假产生遏制的强大声势。
对数码影像不能“一视同仁”
◇赵清华
谈真实性问题,首先必须有个前提,要区分照片的类别:是传递信息、艺术审美还是情感意念的表达,照片的使命不同,对其技术处理的允许与不允许的范围,也就不能“一视同仁”。 以传递信息、纪实、记事类为目的的照片,真实是第一生命,除场景现场不应主观进行调动、调整外,其后期的修整处理,也必须建立在严肃的职业道德基础上,严格限定处理范围。对属于艺术作品范畴的照片,应当允许进行相当宽泛的前期拍摄与后期处理手段的运用。与此同时,传统摄影中的各种器材的运用、各种手法的实施,以及其后期制作中的各种技法,在数码时代不仅可以继承而且更应优先利用。当然靠电脑上无中生有的主观作画,则不属于摄影范畴了。
更多精彩内容请阅读本报24期1版
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e-mail:photo-net#vip.sohu.com(此邮箱不接收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