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与一深谙法律事务的摄影家聊天,谈及业界日渐增多的侵权案例和官
司,他风趣地说,与摄影有关的法律纠纷似乎有个特殊规律:凡涉及著作权的诉
讼,基本是摄影人十拿九稳赢,如果是肖像权官司,十有八九是摄影人输。此君
虽然是随意之谈,抑或与实际情况不符,但摄影界在维权意识日益加强的同时,
对有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的确认识不足。
摄影界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摄影师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著作权是
好事,但千万不要忘了照片背后还悬着肖像权的利刃———几乎所有起诉摄影人
的案例都与肖像权脱不了干系。尽管摄影人在对簿公堂时会尽力搜集证据并慷慨
陈词,但往往由于从拍摄到使用过程中某个环节的百密一疏,最终多数还是败诉
。
摄影人要维护自己作品著作权天经地义,被摄者也有保护肖像权不受侵犯
的权利,虽然摄影界的肖像权官司也有当事人借以炒作者,但绝大多数侵权还是
由于摄影师的原因造成的。纵观目前屡屡发生肖像权侵权案,我们不难看出,导
致摄影师侵权并最终败诉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类:一是拍摄时没能与被拍对象主
动交流,只是抓拍了照片,但作品让人产生歧义;二是摄影人拍摄时虽然进行了
交流,但没有就一些具体事项签订有关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三是事先约定拍摄
的专用照片被摄影师挪作他用,以违反不能作商业用途的双方约定居多。由此看
来,摄影师侵权无非乱拍和乱用两大类。
对于摄影师来说,避免侵权首先要在思想上把法律真正当成“双刃剑”,
在维护自己著作权不受侵犯的同时,避免侵犯肖像权之类事件发生,在保障不侵
权的前提下再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摄影界也应在提高维权意识的同时,尽量
杜绝侵权的无意识。推而广之,部分媒体侵犯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也是侵权无意
识的一种反映。既然照片使用者常因无意识侵权让摄影师得益,那么摄影师就应
该思考如何不再在无意识中侵权,让被摄者抓住把柄。
衷心希望我们的摄影师真正增强全面的法律意识,改变目前肖像权官
司向被摄者一边倒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