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很多东西,易使人迷醉,比方音乐,或者摄影
。
我五六岁的时候,父亲是赶马车的,傍晚收工,我
常随他坐在车上回家。闻着辕马身上怪异的气味,看着远
处夕阳下的山,听父亲哼曲子。好听。日子稍久,那曲子
我也学会了。不日哼出来,竟遭父亲责骂。不解。稍长,
才知道那是“小寡妇哭坟”。但音乐之美,已随斜阳、远
山与乡间的马车,还有父亲粗糙但质感的嗓音,一起深扎
在我的心间。
小学三年级时,学吹笛子。听人言,笛膜最好用竹
竿里的一层膜来做。遂瞄上了村里一户人家的箭竹。一把
七分钱的小刀,费时一上午另一夜,胆战心惊,总算将其
中最大的一株放倒,搜遍每个竹节,就是不见竹膜,食指
承刀处已是血肉模糊。再后来,拉二胡,高考前亦不停歇
,被班主任老师没收数次,均腆脸索回,班里同学无一不
会哼“二泉映月”。再后来,买音响,买唱片,“发烧”
不止。前年去广州公干,于陶街见名箱一对,借钱拿下,
并专置一大号滚轮行李箱,装妥。与空姐软磨硬泡,硬是
扛上了飞机。为此,带去广州的一应行李,包括一套哈苏
500CM、佳能数码D60,悉数扔在了朋友处。每念及此事,
大有厚此薄彼之感——当年发烧摄影时,不也是牙缝里抠
胶卷?不也是为了一张可能的好照片骑自行车绕几十公里
?细究起来,盖因摄影已成混饭吃的工具,其中掺杂了太
多的世俗之气,原来那种自由与释放,此时已是奢侈,不
似音乐的超然淡泊。所以,歪在沙发上听音乐时,冷不丁
瞅见干燥箱里那一堆名贵照材,只是摇头:世间的事情,
业余爱好永远比职业更美妙。正如女人,嫁前嫁后,天仙
与王婆之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