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庆典大阅兵》中摄影作品的原创者系解放军报记者乔天富,他曾参加过许多重大新闻事件的采访,他的摄影作品也经常被各种画报、杂志、书籍刊登,但乔记者发现,其中有很多都是未经他许可擅自使用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期他分别将擅自使用其摄影作品的中国某音像出版社及北京某科贸集团、某文艺出版社告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通过丰台法院法官的耐心工作,乔记者于近日分别与出版社及科贸集团达成和解。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庆典大阅兵》中摄影作品的原创者,乔记者享有该专辑中所有作品的著作权,但他发现中国某音像出版社和北京某科贸集团、某文艺出版社未经其许可,或在其出版发行的《世纪大阅兵》VCD光盘和外包装封面上,或在其销售、出版发行的《雪亮军刀》图书的封面、封底等处多次使用该专辑中的摄影作品。对此,乔记者认为,音像出版社和科贸集团、文艺出版社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且既没有署名也未支付任何报酬,已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犯,因此其分别将音像出版社及科贸集团、文艺出版社告上法院,请求判令他们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侵权使用费。
接到此案后,丰台法院的承办法官认真研究了案件材料,发现这两起案件的案情较为清晰、焦点较为明确,因此便对当事人展开了庭前调解工作。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分析说服下,乔记者于近日分别与出版社及科贸集团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这两起案件也以原告撤诉的方式顺利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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